教务教学
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
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确保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促进优良考风、学风建设,现将期末考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加强考风建设对促进学校良好学风的形成、稳定教学秩序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意义,把考风建设、严肃考纪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严格执行《吉林职业技术学院考试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统筹安排,密切配合,保证考试工作顺利完成。
二、考试时间
12月19日(星期二)—12月22日(星期五),详见附件。
三、考务工作安排
1.监考人员由教务处统一安排,监考教师如有临时调整, 由监考教师自行协调并报考务办公室。
2.请监考教师提前20分钟到行政楼二楼218室领取考试试卷及相关材料。
3.监考教师要做好考场记事及学生签到,如同一个考场内有多门课程,应每门课程填写一份考场记事。
4.监考教师要按要求完成考务工作,不得旷考、迟到、中途离岗,切实履行职责,确保考场纪律良好。
5.每场考试结束时,请监考教师在考场内认真清点参加考试的学生人数和试卷份数,确认无误后再让学生离场,避免学生带走试卷。监考教师要按课程(如果一个考场有多门课程) 和学生学号顺序将试卷整理好,将考场记事、试卷、学生签到表一并送至行政楼二楼218室。
四、学生要求
1.学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未带者不得进入考场。
2.学生参加考试时不得随身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手环) 等通讯设备,考试相关复习资料不能放在学生座位周边,如有携带请放在监考教师指定位置,如在学生身上或学生座位周边发现上述物品按违纪处理。
3.学生要严格遵守考试时间,迟到者不能进入考场。
4.请各单位及时通知学生参加期末考试,对未办理缓考并未参加考试的学生一律以缺考记,参加下学期补考时其成绩按补考成绩评定方式记。
五、考场秩序及违纪处理
1.监考教师要严格维护考场秩序,发现作弊者应固定证据,没收试卷及违规物品,在考场记事上注明违纪情况,同时报考务办公室。
2.监考教师应按学生学号有序安排座位,严禁监考教师无正当理由调整学生座位,考试开始30分钟内不得交卷。
3.监考教师应禁止不相关人员进入考场(巡考除外)。
4.对于违纪情况,考务办公室将按照《吉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六、其他说明
1.阅卷教师要遵照《吉林职业技术学院试卷批阅及装订规范》(附件4)做好试卷评阅工作,确认无误后方可登分。
2.各学院在考试结束后做好学生成绩、试卷等材料的归档管理工作。
3.如有疑问,请及时与考务办公室联系。联系人:齐瑛楠,联系电话:17767939158。
附件:1.《2023-2024-1期末考试安排(教师版)》
2.《2023-2024-1期末考试安排(学生版)》
3.《信息技术考试安排》
4.《吉林职业技术学院试卷批阅及装订规范》
教务处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