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职动态
关于禁止学生在校内拥有私家车和
骑乘摩托车(电动车)的通知
全校师生、员工:
开学以来,校区内出现大量摩托车(电动车)和部分学生私家车辆,严重影响了校园的正常交通秩序,对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鉴于摩托车(电动车)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且校园内道路狭窄、人员密集等实际情况,为确保广大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及生活秩序,保证校内的交通安全。经学校研究,决定自2018年11月12日起,禁止学生在校内拥有和骑乘摩托车(电动车)。根据学校关于校内车辆管理的相关规定,校保卫处将于2018年11月12日联合学工处进行专项整治。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11月7日至2018年11月12日)
请各分院加强宣传教育,做好学生工作,在此期间,请学生对自己所有的私家车辆和摩托车(电动车)进行处理;严禁机关各处、各分院教师和后勤物业及餐饮中心工作人员将私家车辆和摩托车(电动车)借给学生。
二、专项整治阶段
1、对2018年11月12日后还在校内驾驶私家车辆和骑乘摩托车(电动车)的学生进行查处。
2、经教育,仍未自行处理者和骑乘学生将按《吉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视情给予记过及以下处分。
3、对本校教师和工作人员擅自将车辆借给学生者,学校将进行严肃追责。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