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业
一、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二、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三、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四、 录取规则
(一)、高职单招
1.根据招生计划类别和考生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划定录取控制线。
2.录取原则:
(1)学校根据“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进档考生均满足专业志愿。如第一轮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再进行征集志愿的录取。
(2)优先级别,考生成绩由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学院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考生分数相同时,则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进行排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成绩均相同,则分别按照文化素质考试中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优先次序录取。
3.对有政策照顾加分或降分考生的处理:按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4.根据相关规定高职单招一名考生只能报考一所院校,如因考生报考原因未被录取,所产生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对口升学
1.学校根据“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进档考生,在专业录取时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实考分高的考生。如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依次录取二志愿、征集志愿考生。
2.优先级别: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以专业综合、语文、外语、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 对有政策照顾加分或降分考生的处理:按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jlhtedu.com
通讯地址: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龙井市学府路739号
联系电话:0433-5033999
联系人:黄主任、唐老师
六、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招生政策执行。
七、 本章程由吉林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