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团工作
学生会组织
学生会主席团负责集体学生会重大事项,主席团总人数不超过5人。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以学期为一个轮值周期。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学生会主席团集体负责学生会组织重大事项,向学生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学生会组织主席团候选人应由学院团组织推荐,学院党组织同意,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
学生会主席团由学校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要体现广泛性,选举结果应向大会公告,并经学校党委批准备案。
学生会组织主席团的任期自当年学代会改选结束后之日起,至次年学代会改选结束后之日止。
学生会组织主席团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学代会的决议,对学生会组织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
(二)落实学生会委员会提出的工作意见;
(三)决定聘任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四)批准任免学生会组织各工作部门负责人。
工作部门及人员规模:
(一)按照“机构科学、人员精干、运转有序”的原则设置吉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设有学习部、文体部、权益部、生活部、社会实践部5个部门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开展活动;
(二)各工作部门设负责人1—2人,工作人员一般不超过6人,由负责人主持部门工作,对主席团负责;学生会各部门工作人员总数不超过35人。
学生会的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 应参照本章程制定。学生会应认真执行学代会决议。
二级学院学生会组织属于学校学生会组织的基层组织,接受所在学院党组织领导和所在学院团组织、校级学生会组织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每年至少听取1次学院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及意见建议,完善校级学生会组织对学院学生会组织工作的考核机制,考核结果进行公开。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面向广大同学进行遴选,由各学院分团委进行推荐、党支部同意,经团委和学生工作处审核后确定。遴选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并对遴选结果进行公示,确保广大同学的知情权、参与权,接受广大同学监督。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遴选,符合以下报名条件:
(一)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三)学有余力、学业优良,学年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 本年级本专业前30%,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四)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违规违纪受处分记录。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达不到学业要求标准、工作考核不合格、有违纪违法行为,出现违反校规校纪、道德失范以及其他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由学生会组织按照规定 和程序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学生会组织应面向全体同学,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接受管理,坚决落实《学生会工作人员自律公约》。学生会决定重要事项或开展重大活动,须事先向团委报告。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应胸怀崇高理想,恪守学生本分,牢记服务宗旨,守纪律、讲原则、做表率。
团委建立从严指导管理学生会组织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出现的问题,团委应迅 速调查核实,按规定和程序及时予以处理。
团委对吉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的责任追究,采取以下方式:
(一)通报。对履行职责不力、情节较轻的,应当严肃批评,依规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二)诫勉。对失职失责、情节较重的,应当以谈话或者书面方式进行诫勉;
(三)建议组织处理。对严重失职失责、造成恶劣影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应当根据情况对其采取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降职、免职等措施。
建立学生会述职评议制度:
(一)成立以学代会代表为主,团委有关同志共同组成的评议委员会;
(二)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各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委员会述职,评议委员会从恪守学生本分、牢记服务宗旨、永葆理想情怀、勤勉务实做事、营造平等氛围、摈弃庸俗习气等方面对其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
(三)评议采用集中评议和常态化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每学期进行一次集中评议,包括书面述职、答辩述职和集中测评三个工作步骤;常态化评议包括建立信息收集、处理意见反馈的工作台账,并在每学期评议会上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