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
2024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新增“高校毕业生就业研究专项”(以下简称就业研究专项)和“教育考试研究专项”(以下简称考试研究专项)。为做好专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本年度专项申报不限额。各二级管理机构和申请单位要着力提高申报质量,宁缺毋滥。
2.就业研究专项研究年限为1—2年。研究成果要求提交决策咨询报告和研究报告。其中研究年限为2年的应用研究,要求决策咨询报告被《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要报》刊发、或被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省部级及以上党政机关编发、采纳;研究期限为2年的基础理论研究,需至少发表1篇核心期刊(或SCI、SSCI、A&HCI)论文。
考试研究专项的研究年限为2—3年。研究成果要求提交1—2篇决策咨询报告,以及与资助金额相匹配的一定数量和级别的学术期刊论文或学术著作。决策咨询报告要求同上。
3.申请人应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办法》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资金管理办法》(详见我办网站)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4.申报项目须按照《申请书》和《项目论证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并责成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
5.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申报时承诺的预期研究成果为项目结项时必须达到的要件,不得擅自变一、申报条件
1.由申报单位组织集中申报,学会不受理个人申报。
2.项目负责人需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作风正派,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强;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3.研究生专项项目负责人应为高校在读研究生
二、申报材料:
课题申报书(电子版+纸质版)
三、提交方式:
材料截止日期为6月17日。请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指定邮箱857363600@qq.com,纸质版材料请于截止日期前送至行政楼227办公室。
请各位教师积极参加。务必按照要求准备和提交材料,确保课题申报的顺利进行。如有疑问,请随时与科研处联系。
联 系 人: 马雪菲
联 系 电 话:18844360077
邮 箱 :857363600@qq.com
科研处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