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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学习会


  (记者 林国娜)为加强全校师生对个人信息保护的意识,提升学校在信息管理方面的规范性。11月1日上午,我校在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学习会。省教育厅驻吉林职业技术学院督导专员、党委书记李光星,校长柳森出席会议,行政各处室部门负责人,各院(副)院长、党总支(副)书记参加会议。会议由党政办公室副主任矫玉辉主持。


  李光星指出,个人信息保护是关系到师生切身利益和学校稳定发展的大事,也是学校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全校上下要高度重视,将个人信息保护意识融入日常工作和学习中。各部门从领导干部到基层教职工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信息安全保护的合力;要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每一个环节都有章可循、有人负责;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要加强宣传教育,让个人信息保护法深入人心,形成人人重视、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要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确保法律规定落到实处。


  柳森要求,全体教职员工要深刻认识到学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做好个人信息的管理和保护工作,确保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在安全、合法的环境下进行。


  柳森强调,学校作为教育机构,有责任保护师生的个人信息安全。学校要以此次学习会为契机,全面梳理信息管理工作流程,查找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并及时加以整改。在信息化建设快速发展的今天,不能只追求效率和便捷,更要注重信息安全。


  参会人员观看了三个警示教育案例短片。这些案例以生动直观的形式,深刻揭示了个人信息泄露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从学生信息被非法买卖到教师个人信息遭恶意窃取,再到学校管理系统因安全漏洞导致大量信息外泄,一个个触目惊心的画面让大家深刻认识到个人信息保护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为大家敲响了警钟。


  在案例展示之后,矫玉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重点条款进行了详细解读,深入剖析了该法律在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权益方面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机制。他指出,这部法律不仅是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坚实盾牌,更是规范学校信息处理行为的重要依据。无论是在教学管理、学生档案管理还是校园信息化建设过程中,每一个涉及个人信息收集、存储、使用和传输的环节,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信息安全。


  此次学习会的召开,为我校全体教职员工上了一堂深刻的法律课。通过观看案例、领学法律条文和领导讲话,与会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有了更深入的理解,为学校做好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初审:林国娜 复审:杨晓明 终审:段世娇

党委书记李光星讲话


校长柳森讲话


党政办公室副主任矫玉辉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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